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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配件计划采购招标

2010-12-03
  受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委托,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对“大同煤矿集团物资采购分公司2011年度配件计划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资金来源: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 
  二、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Z-PJ P—PJ 
  综采配件类,普采配件类。 
  三、招标供货方式: 
  本次招标主要实行物资代储的供货方式,即中标厂商与招标人签订物资代储供货合同,供应商根据供货合同所供到货物资先行存储在需方仓库,所有权仍属供方,待需方使用后,按实际使用量结算和承付货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化生产企业或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二)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产品通过相关专业性质量认证,国家规定要求有强制性质量认证的产品必须有3C认证,煤炭安全生产要求具有“三证一标”的矿用防爆、隔爆产品必须有“三证一标”;
  (四)在国内同行业有较强的生产加工能力和组织供货能力并具有较多供货业绩; 
  (五)投标人/或合作方在近三年内在任何合同中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履约中违背相关纪律与保密规定;
  (六)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七)配件类要求是主机生产厂或主机生产厂委托指定的代理商以及主机配套厂或具有该产品生产图纸及生产技术的专业生产厂。
  (八)电缆类产品(包括机组电缆、矿用动力电缆、交联电缆)要求是直接生产厂家且企业的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
  (九)进口产品要求是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有代理商的,允许不同区域的代理商对同一产品投标。 
  (十)投标申请人购买标书时,请出示如下资料,经资格预审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纸质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如果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请携带生产许可证或由质监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请携带生产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如果投标人为经销商,请携带经销合同协议书;
  5、相关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及2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其他能够证明企业竞争能力和近年供货能力的资料和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七、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2日 
  开标地点:广州(详细地址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招 标 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新平旺 
  邮政编码:037003 
  联系人:刘子恒 
  电话:0352-780510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50号(交通大厦后院四层) 
  邮编:030001 
  联系人:刘源江 电话:0351-8267149、13333403633 
      朱学亮 电话:0351-8267256、13073562256
  开户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建设北路支行 
  帐号:14100068601800083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