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队汽车配件采购招标
2010-12-21 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供应汽车队的汽车配件(斯太尔、斯太尔王)
二、对投标方的要求
1.投标方应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及相关复印件。
2.投标方出售的汽车配件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符合原厂技术要求并提供配件的品牌、包装、产地、标识、合格证等。
3.配件价格按同品牌、同厂家,货比三家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和招标价格相结合的方式,凡招标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结算,反之低于市场价格的按招标价格结算。
4.按照汽车队指定的品牌和数量、技术要求,保证配件符合质量要求,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容易损坏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配件。应当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5.配件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汽车队的要求和规定时,投标方应无条件调换或退货,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因配件质量问题,导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投标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明确配件产品质量承诺,“三包”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投标方应无条件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方自理。
8.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配件明细表,按照指定的厂家、品牌进行标价。
9.投标方全面、及时的做好所供配件的售后服务。
三、招标投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 月27日 18:00
招标时间:2010年12月28日16:00
招标地点:葛洲坝水泥厂汽车队
联系人:刘燕勤
联系电话:13797931892
(此招标信息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有效)
二、对投标方的要求
1.投标方应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及相关复印件。
2.投标方出售的汽车配件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符合原厂技术要求并提供配件的品牌、包装、产地、标识、合格证等。
3.配件价格按同品牌、同厂家,货比三家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和招标价格相结合的方式,凡招标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结算,反之低于市场价格的按招标价格结算。
4.按照汽车队指定的品牌和数量、技术要求,保证配件符合质量要求,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容易损坏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配件。应当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5.配件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汽车队的要求和规定时,投标方应无条件调换或退货,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因配件质量问题,导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投标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明确配件产品质量承诺,“三包”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投标方应无条件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方自理。
8.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配件明细表,按照指定的厂家、品牌进行标价。
9.投标方全面、及时的做好所供配件的售后服务。
三、招标投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 月27日 18:00
招标时间:2010年12月28日16:00
招标地点:葛洲坝水泥厂汽车队
联系人:刘燕勤
联系电话:13797931892
(此招标信息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有效)
